Google 遭法院裁定「壟斷」搜尋引擎市場 母公司 Alphabet 恐分拆?
在美國科技股風雲飄搖之際,壞消息卻如雪片般飛來,美國法官週一 (5 日) 裁定 Google 違反「反壟斷法」,理由是 Google 斥資數十億美元建立非法壟斷業務,成為全球預設的搜尋引擎;假設最終裁決判定 Google 有罪,法院可能將要求 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分拆事業。Alphabet 週一 (5 日) 股價應聲挫低 4.61%、收在 160.64 美元。
根據《路透》報導,美國華盛頓特區地方法院法官梅塔 (Amit Mehta) 表示,光是 2021 年,Google 就豪擲 263 億美元 (約新台幣 8605 億),以確保自家搜尋引擎會成為智慧手機和瀏覽器的「預設」搜尋引擎。作為預設搜尋引擎相當具有價值,即使市場出現高品質的新挑戰者,準備在合約到期時競爭成為新的預設搜尋引擎,企業將需要準備向合作夥伴支付數十億美元以上的分成,才能彌補因為這一變化而導致的收入損失。
Google 不僅在網搜市場握有 90% 市占率,也在智慧型手機市場握有 95% 市占率,判決書中直言,「在仔細考慮和權衡證人證言和證據後,法院得出以下結論:Google 是壟斷者,它一直在維護其壟斷地位」。梅塔補充,失去預設搜尋引擎的地位將大大影響其企業利潤,以蘋果網頁瀏覽器為例,Google 若失去 Safari 預設搜尋引擎,將導致平台搜尋量大幅下降,恐造成數十億美元的鉅額損失。
因此,儘管這起法律糾紛恐持續到明年甚至 2026 年,Alphabet 已表明將對判決提出上訴,Google 聲明指出,「法官這項決定等於承認 Google 提供了最好的搜尋引擎;但最後得出的結論卻是:Google 不應該被允許輕易提供這項服務」。美國司法部長賈蘭德 (Merrick Garland) 則認為這項裁決是「美國人民歷史性的勝利」,並重申「沒有任何一家公司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」。
這項裁決是聯邦政府針對大型科技公司涉及壟斷的一系列案件中,首個重大裁決,這起案件在美國前總統川普執政時期被提出,去年 9 月至 11 月接受法院審理。過去 4 年,美國監管機構還相繼對 Meta、亞馬遜、蘋果等科技巨頭提起訴訟,直指這些企業「違法」維持其壟斷市場的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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